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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出鞘
南方都市报 作者: 高凌云 时间: 2008-07-23 09:25:40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反垄断法》。

  在经济学家和法学家眼中,《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内在和本质的需要,是维护自由市场机制的基础性法律,是市场经济的“宪法”;在微软、英特尔、利乐等垄断巨头眼中,《反垄断法》是高悬于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中小企业眼中,《反垄断法》是保护自己生存空间的法衣;在政府眼中,《反垄断法》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保护民族产业和消费者利益的利器……

  一年之前,《反垄断法》(草案)获得全国人大通过,引发一场全民大讨论;一年之后的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在即却波澜不惊,与之前的喧嚣形成鲜明对比。有着“经济宪法”之称的《反垄断法》大考当前,本报即将推出一系列报道,试图还原包括“赶考者”,“喊冤者”在内的各阶层脸谱。

  如果你是普通消费者,指望8月1日之后,石油行业放开,民营油企油源解决,过路过桥费省了,手机漫游费免了,打越洋电话中美不再有30倍价差了……有点异想天开。因为反垄断法的实行并不意味着要全面开放石油、铁路、电信等国家基础性行业。

  可至少在8月1日后,当煤气公司以安全为名强制安装某品牌煤气灶具、热水器时,当自来水公司要求统一使用指定电表时,当你对广州有线运营商的机顶盒每月26.5元维护管理费感到师出无名,或认为ADSL停用也不得不每月交12元“端口占用费”是“霸王条款”时,可以向相关反垄断监管部门提起申诉。《反垄断法》正是要限制这种利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或者滥收服务费的行为。

  如果你是一名辛苦挣扎的中小民营企业主,在外资通过技术或资本形成的自然垄断阴影下活得气喘吁吁时,这个法律给了你一个击鼓鸣冤,甚至有望沉冤得雪的机会,让你不再像堂吉诃德一样与巨头们悲壮地挑战。

  尽管《反垄断法》各类实施细则尚未正式出台,但8月1日将是组建反垄断调查局的最后期限,未来其将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的工作。而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

  不合理收费触红线

  从1994年列入人大立法程序至今,《反垄断法》一直充满变数,其中最关键、也最具争议的就是是否规制行政垄断。在草案某稿的意见里,行政垄断一章曾被整体删除,后又被恢复原状。众所周知,对这一条款的争执最终还是根源于法款背后各部委的利益。

  《反垄断法》的起草者、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黄勇认为,政府对其采取管制或部分管制的行业来说并不是行政机关,其经营行为依然要受反垄断法管辖。即使国家给予某种特殊地位,也不能滥用这种地位。“中国的行政性垄断是结构性的,是国家根据特殊政策,通过市场准入以及价格控制,对特殊行业领域进行规制。”黄认为,随着政治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性垄断问题将得到缓解。

  自去年颁布法令后,民众对行政性垄断的指责越来越多,通过网站历数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种种行为———火车退票费、电信各明目收费、银行跨行取款费,甚至择校费等高居榜首。而如果不是《反垄断法》的颁布,包括中石油、中移动、国电这类国企巨无霸也不可能正面公开回应质疑。

  《反垄断法》不仅拷问了种种不合理的行政收费,垄断企业的高收入问题也被舆论置于聚光灯之下。据国资委透露,应对民众呼声,其一年间已发布两文件要求彻查央企高福利问题,随着各部委细化收入分配体系改革相关政策的出台,“倒闭电厂抄表工年薪10万”的现象将不会再出现。

  各巨头低调应对

  加价卖车、区域限制、地方保护,这些都是目前汽车市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状,将很难面对反垄断法大考,尽管汽车厂商们尚无关闭4S店的计划,但不少猜测认为《反垄断法》的推出将使4S店经营模式陷入困境,4S店在售后领域独大的局面将受限制。不久前,成都三家广州丰田经销商开始对凯美瑞实施“自主定价”,被视作广丰提前试行《反垄断法》的反应。

  盘点反垄断法的“赶考者”,第一个想到的肯定是微软。据了解,商务部正紧锣密鼓地筹备反垄断调查局,估计将隶属商务部,本月底成立。坊间传言,位于风口浪尖的微软可能成为首个遭受反垄断调查的企业。而在韩国和欧盟遭受反垄断审查的英特尔,对于中国即将实施的《反垄断法》也处于忐忑不安中。

  尽管《反垄断法》细则尚未出台,但其实施终于使得中国有了对付垄断的法律武器,对于跨国IT垄断企业来说成为一把利剑,总将发挥出其积极作用。截至目前,微软和英特尔对此一直三缄其口。但据悉其外松内紧,内部功课做得很多。

  另一家在中国市场上遭遇垄断质疑最多的跨国公司利乐则在低调进行经营调整。半个月前,利乐在中国的客户陆续收到一封270余字的信,承诺将确保利乐的经营活动符合反垄断法要求,并透露,正在对经营调整计划做最后的完善,可能发生的变化会在反垄断法生效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

  民企终获尚方宝剑

  相比外资巨头的低调,民族企业正酝酿一系列行动,单等《反垄断法》生效后就将涉嫌垄断的外资告上法庭,捍卫生存权利。

  最先跳出来的自然是一直深受微软“压迫”的国产软件厂商。永中科技总经理曹参便呼吁将微软列为中国反垄断法“第一被告”,并表示如果政府不出面,永中也准备打官司。英特尔的渠道和OEM厂商也在积极搜集证据,准备对英特尔提出垄断诉讼。一家民族打印机企业则将目光瞄准了惠普,“他们搞低价倾销,并将打印机与墨盒联系起来。”

  “事实上,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大财经委、商务部等部委也到部分民营企业深入调研,了解具体情况,现在民营企业危机意识很强,压力很大,都说日子不好过,寄希望于《反垄断法》的施行。但反应情况也是鸭子划水、力量微薄。”有民企高管称,一方面民营企业间没有形成很好合力,和政府的配合呼应也不理想。

  与此同时,由互联网实验室牵头、联合各领域数十名专家学者组成的项目组完成的《中国高科技领域垄断状况调查报告》即将推出,标志着中国反垄断从摇旗呐喊的呼吁阶段进入真正理性的调查和评估阶段,为未来实际诉讼的操作阶段提供了支持。互联网实验室董事长方兴东表示,以学者为代表的民间力量正是最核心关键的因素之一,在反垄断法即将出台时,其也正在联合包括专业律师在内的专家策划几起诉讼。“一般的企业不敢反垄断,让我们光脚的学者来做,希望通过诉讼为《反垄断法》启蒙。”

  ■链接

  反垄断立法进程

  2007年8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反垄断法》草案。

  2007年6月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垄断法》草案增加了六项新规。

  2006年6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反垄断法(草案)》并首次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05年12月

  国务院法制办对《反垄断法》(草案)进行较大改动,“禁止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一章被整体删除。

  2005年2月

  《反垄断法》又一次被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2005年立法计划。

  2004年9月

  商务部成立反垄断调查办公室。

  2004年3月

  商务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送审稿)》单独提交给国务院法制办。

  2003年12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将该法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立法规划,并作为重要经济立法项目。

  1998年

  《反垄断法》再次被列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1995年

  国家工商总局在其公平贸易局下设反垄断处,首要职责为参加《反垄断法》的立法工作。

  1994年

  《反垄断法》被列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由国家经贸委和国家工商总局组织起草。

  1988年

  原国务院法制局反垄断法起草小组提出《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暂行条例草案》。

  1987年

  原国务院法制局成立了《反垄断法》起草小组。

  (李宽宽、汪小星对本文亦有贡献)

编辑: 火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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