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柜台摆放7台总价值1万5千元的组装电脑,遭到7万元的天价罚款。5月25日,本报率先刊发《质监局天价罚单引争议:放7台组装电脑被罚7万》报道后,广东肇庆质监局的“天价罚单”事件在业界引起不小反响。
由于此前类似的处罚多是针对网吧使用无3C认证的组装电脑,而且处罚金额多在几千元级别,针对个体经销商高达7万的处罚,这在国内尚属首例,业界称之为“组装电脑第一案”。
受罚商户:
已申请公开听证审理
6月1日,莫晓明(化名)和妹妹从肇庆连夜赶到广州,他们在广东省质监局附近--广州海珠区南田路的一个旅馆住下来。
2日一大早,两人赶来省质监局,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记者发现,这份申请书长达2万余字。“这是他熬了几个通宵,查了所有相关的资料,才完成的。”莫晓明的妹妹对记者说。
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如果被处罚方对判罚不满,可以向上级部门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从3月至今,莫晓明就一直为这事奔波。从肇庆到广州,从广州再到肇庆,来来回回不知跑了多少次。五六月份适逢电脑市场的淡季,莫晓明店面生意几个月连接亏损。“这事情一天没有一个结果,就没法安下心来做生意。”莫晓明说。
按照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复议一般在60天内出结果。为了使复议更加公开透明,莫晓明咨询了法律人士,查阅了相关资料,决定向质监局申请公开听证审理。“这样更透明一些,可能会快一些。”莫晓明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条也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8日,莫晓明向省质监局递交《以公开、听证方式审理申请书》。“该想的办法都想到了,该做的也都做了,剩下的只有等待省质监局的通知。”
对于最后复议的结果,莫晓明没敢多想。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他表示,如果复议结果还是维持原判,他就一定要将质监局告上法庭。“无论如何,要为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攒机商:
组装电脑从来都是这样卖的
连日来,“天价罚单”事件在南方电脑界引发热议。几乎所有受访的攒机商均表示,组装电脑一直都是这么在卖,以前从没人查过,更谈不上罚款。
莫晓明向记者介绍,在肇庆,他算得上是老牌攒机商,做组装电脑10多年,还是头一次碰到这样的情况,“以前我都是这么在卖,从来没人查过。”
不仅是肇庆,在广州、深圳乃至全国各地的电脑市场,攒机市场历来都有一个不成文的销售模式:在一块招牌上,列出具体配件类型、型号,最后标识出整机价格进行销售;或者直接将配件组装成整机进行销售。
“在柜台摆放组装电脑进行销售,这在攒机市场十分普遍,你可以到电脑城去实地考察。”一位攒机商称,“有时候一些商户没有把组装的整机摆出来,是因为柜台太小。”
据记者调查显示,近年来,由于受到品牌机冲击以及场地的限制等因素,攒机市场呈现萎缩之势,商户的利润也大幅缩水。“一个很明显的现象,在广深这样的一线市场,电脑市场1-2楼的黄金铺位几乎被品牌专卖店所占据,而攒机商被迫迁移至楼层较高、铺位偏差的3-4楼。”一位攒机商说,“加之各种配件的价格已十分透明,攒机商的利润在一天天缩水,组装一台电脑,利润仅在50--100元之间,有的甚至更低。”
正因为如此,攒机商多考虑到成本原因,纷纷缩减原来的档口,甚至几个商户共同分摊一家店面费用,因此,此前那种将配件组装成整机,拿到柜台摆放演示的销售方式在如今电脑市场大为减少,取而代之的则是“招牌式销售”--即在档口树一块招牌,上面列出CPU、内存、硬盘、显示器等各种配件,最后标出整机的价格。
“你随便走进一个电脑城看看,凡是攒机的店面,都摆放了一个‘销售牌’,上面都是‘明码标价’进行销售。”一位赞机商称,“这种‘招牌式销售’跟摆放出整机进行销售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针对质监局的天价罚单,所有受访的商户表达了不满,同时也对这种处罚表示出强烈的质疑声。归纳起来,主要在以下方面:
一问:为何9成以上的商户对组装电脑3C认证不知情?在接受记者采访中,有多达9成以上的商户表示对组装电脑的3C认证并不知情。“以前只听到过网吧大批量使用无3C认证的组装电脑受罚事件,而电脑城的个体经销商所销售的组装电脑也要3C认证,从来没听说过。”一位老牌攒机商向记者表示。
多达9成以上受访商户对组装电脑的3C认证并不知情,因此,在得知7万元的天价罚单后,商户们普遍感到“震惊”之余,由是发出疑问:作为6年前的颁发的3C认证条例,多数商户不知情,相关的职能部门难逃其责。
二问:6年前的条例,为何6年之后才执行?莫晓明向记者介绍,在肇庆,10多年来,他一直是这样的销售组装电脑,以前从来没人查过。既然2003年有了 3C认证条例,为何当时不在电脑市场进行检查和处罚,而等到6年之后,几乎所有人忘记了这一条例的时候,质监局却来个“突然袭击”。
记者从多方了解到,早在2003年颁发3C认证条例之时,国家认监委出台的《通知》又为兼容机留下了一个特殊通道,即只要符合《通知》中的5条规定,组装电脑可“不进行强制认证”。但《通知》中的若干规定又显得颇为苛刻:兼容机只能销售给个人消费者,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不能购买;个人消费者每人限购一台兼容机;必须在消费者购买完配件后才可组装,必须当日完成。
此条例当时一经颁发,业界一片哗然。5条规定也随即被当时媒体称为针对组装电脑市场的“5条禁令”,而当时业界普遍对这“5条禁令”能否在市场真正执行持怀疑态度。而质监局方面也预感到执行难度大,因此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质监局往往在电脑市场主要对品牌整机、数码产品和配件进行3C检查,一般不会查个体经销商组装电脑。





























